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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优质小麦-弱筋小麦 | |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弱筋小麦的有关定义、分类、品质指标、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收购、贮存、运输、加工、销售的弱筋商品小麦。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357—1999 小麦 GB/T5506—1985 粮食、油料检验 面筋测定法 GB/T5511—1985 粮食、油料检验 粗蛋白质测定法 GB/T10361—1989 谷物降落数值测定法 GB/T14608—1993 小麦粉湿面筋测定法 GB/T14614—1993 小麦粉吸水量和面团揉合性能测定法 粉质仪法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容重、不完善粒、杂质、色泽、气味 按GB 1351—1999中3.1、3.2、3.3、3.4、3.5执行。 3.1弱筋小麦 粉质率不低于70%,加工成的小麦粉筋力弱,适合于制作蛋糕和酥性饼干等食品。 4 质量指标 4.1弱筋小麦应符合附表的质量要求。 4.2卫生检验和植物检疫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5 检验方法 5.1检验的一般原则、扦样、分样及色泽、气味、粉质率、杂质、不完善粒、水分、容重的检验按GB1351—1999中的6.1、6.2、6.3、6.4、6.5、6.6、6.6、6.7执行。 5.2降落数值检验按GB/T10361执行。 5.3粗蛋白质检验按GB/T5511执行。 5.4湿面筋检验按GB/T5506和GB/T14608执行 5.5面团稳定时间检验按GB/T14614执行。 6 检验标准 6.1可使用有皮磨、心磨系统的制粉设备制备检验用小麦粉。出粉率应控制在60%—65%,灰分值应不大于0.65%(以干基计)。制成的小麦粉应充分混匀后装入聚乙烯袋或其他干燥密封容器内放置至少一周时间,待小麦粉品种趋于稳定后,方可进行粉质试验和烘焙试验。 6.2降落数值、粗蛋白质含量、湿面筋含量、面团稳定时间必须达到附表中规定的质量指标,其中一项不合格者,不作为弱筋小麦。 7 包装、运输和贮存 包装、运输和贮存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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