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加工、销售、调拨、储存和出口的商品小麦粉。
1 质量标准
1.1 小麦粉按加工精度分等。等级指标及其他质量指标见下表。
1.2 特制一等、特制二等和标准粉的加工精度,以国家制订的标准样品为准。
普通粉的加工精度标准样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1.3 精细度中的筛上剩余物,用感量 l/10天平称量不出数的,视为全部通过。
1.4 气味、口味:一批小麦粉固有的综合气味和口味。
1.5 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等级 |
加工精度 |
灰分%
(以干物计) |
精细度% |
面筋质%(以湿重计) |
含砂量% |
磁性金属物g/kg |
水分% |
脂肪酸值(以湿基计) |
气味口味 |
特制
一等 |
按实物标准样品对照检验粉色麸星 |
≤0.70 |
全部通过CB36号筛,留存在CB42号筛的不超过10.0% |
≥26.0 |
≤0.02 |
≤0.003 |
13.5± |
≤80 |
正常 |
特制
二等 |
按实物标准样品对照检验粉色麸星 |
≤0.85 |
全部通过CB30号筛,留存在CB36号筛的不超过10.0% |
≥25.0 |
≤0.02 |
≤0.003 |
13.5±0.5 |
≤80 |
正常 |
标准
粉 |
按实物标准样品对照检验粉色麸星 |
≤1.10 |
全部通过CQ20号筛,留存在CB30号筛的不超过20.0% |
≥24.0 |
≤0.02 |
≤0.003 |
13.0±0.5 |
≤80 |
正常 |
普通
粉 |
按实物标准样品对照检验粉色麸星 |
≤1.40 |
全部通过CQ20号筛 |
≥22.0 |
≤0.02 |
≤0.003 |
13.0±0.5 |
≤80 |
正常 |
2 检验方法
小麦粉样品的扦取和各项指标的检验,按照 GB 5490— 5539— 85《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执行。
3 包装、运输和储存
小麦粉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等储存的要求,严防污染。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粮食储运局检验处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哈俊山、林贤明。
国家标准局1986-05-06发布 1987-04-01实施
执行标准所需仪器可以本站搜索,也可拨打咨询电话:0571-86973363,85737035,86976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