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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主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及品种审定告知书 | |
一、受理范围
小麦、玉米、大豆、大白菜、西瓜。 二、品种区域试验 (一)试验申请 申请参加北京市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的单位或个人应在播种前两个月向北京市品种审定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参试申请表》,报市品审办备案。 (二)参试品种要求 1、参试品种的主要遗传性状应具有稳定性、一致性,与已审定的品种有明显的遗传差异,并有选育(或引进)单位两年以上品比试验结果,证明该品种增产或某一性状明显优于对照品种。参试的品种应有适当的名称。转基因品种必须在参试前提供农业部安全释放许可证明。 2、一个单位(或个人)一年最多申报同种作物、同一类型两个品种参试。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经营场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其它组织的参试品种,须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农业科研、生产、经营机构代理,进口种子须提供植物进出口检疫报告。 3、市品审办对参试品种进行审核,确定当年参试的品种。 4、所提供试验用种子的质量应达到国家原种(常规种)或一级种(杂交种)标准。供种时应注明品种名称、种子发芽率、千粒重和栽培技术要点等。凡未及时提供足量种子或种子质量未达到标准或未及时交足参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试资格。 (三)试验安排 北京市品审办按照《北京市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管理办法》安排试验安排具体试验。 三、品种审定 (一)受理基本条件 报审品种应有北京市2-3个生长周期的品种区域试验结果和 1-2个生长周期的生产试验结果。 (三)受理时间 试验程序结束后至下一年1月31日前。
(四)审定时间 每年3月底前各专业审定组完成初审;4月底前主任委员会完成终审。 (五)申请人应提供一以下材料 1、《北京市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书》一式11份(附软盘,其中原件2份); 2、由北京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出具的"品种纯度鉴定报告"原件1份; 3、优质品种需提交由市品审会指定单位出具的"品质检测报"原件1份; 4、抗病品种需提交由市品审会指定单位出具的"抗性鉴定报告"原件1份; 5、转基因品种还应提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原件,并提供"外源基因序列和测定方法"和"外源DNA检测方法"; 6、采用化学诱变、辐射、航天搭载、花粉培养等现代技术选育的新品种需提供省级以上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源品种有差异的"基因图谱报告"原件; 7、反映本品种主要特征特性如株、叶、穗、粒、果、种子的5寸彩照各一张;种子标准样品1份。 (六)申请人应交纳品种审定费每品种1000元。
注:有关品种审定的具体规定见《北京市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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